承 诺 内 容
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
二、加强党纪法规学习,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勤政廉政。
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不参与并坚决抵制一切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自觉按规定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
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的岗位职责。抓好全所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地质所的惩防体系,重点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严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承诺人:<\b>何长虹 (签名)
201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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