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关于遴选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地调局地质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2

  为便于及时、专业、高效处理各类所级法律事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地质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职责

  数量:本次拟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选派2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所委托处理的范式合同制定、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以及指导应诉前期基础工作等专业服务领域。诉讼、仲裁类服务除外。 

  二、服务期限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受聘单位通过年度考核后,地质所可优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受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1. 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证书,拥有稳定专职执业律师团队,具备长期履约能力;

  2. 应具有为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在行政执法、合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 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和保密教育,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法律顾问

  1.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 应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律师事务所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经历,并具备专职能力的律师;

  3. 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并建立地质所各类范式合同;原则上在甲方提供合同文本后1个月内制定范式合同;

  (二)主要通过线上方式开展日常合同法律审查,年度审核合同数量一般不超过400项,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修改、复审意见;

  (三)应甲方要求来单位或现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4次;

  (四)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次;

  (五)不得擅自更换向地质所派出的律师团队,提前与甲方协商;

  (六)为单位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七)参与重要文件、合同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八)参与横向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服务知识产权申请和成果转化相关服务;

  (九)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前期基础工作;

  (十)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证明材料

  申请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本单位和拟委派律师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执业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财务状况证明、满足公告中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的证明。

  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主要合伙人资历、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及主要管理制度、对律师的政治和保密教育情况、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和业务收入情况、相关从业经验和荣誉获得情况。相关从业经验重点说明:近三年办理典型的法律事务。荣誉获得情况应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具有稳定专职执业律师团队的证明材料。具备长期履约能力的证明。

  (二)法律顾问

  拟委派律师的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学术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报名方式

  请将申请文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邮寄至地质所办公室。

  八、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联系人:韩老师 010-68999664

  九、其他事项

  (一)我所将组织专家对应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并于5月初通知入选单位,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接受选聘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开选聘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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