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长周期大地电磁仪(1套)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技术要求
长周期大地电磁仪器需具备野外长时间采集大地电磁场信号能力,应含信号记录存储功能(主机或记录仪)、卫星授时和定位功能、磁场采集功能(磁传感器),可完全实现野外电磁场信号采集工作。
其中,记录仪和磁传感器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1、记录仪主要技术参数
频率范围:DC-0.5 Hz
采样率:1s
数据存储SD卡:32GB
GPS 同步:GPS 授时、定位
工作温度:-20 to +60 °C
电源:5-20V
功耗:< 0.5 W
2、磁传感器主要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70000 nT
频带范围:DC-10 Hz
磁场分辨率:0.01nT
模拟输出因子:20 µV/nT
噪音水平:(1Hz时)1 Hz≤10 pT/√HZ
温度漂移:< 0.3 nT/°C
三分量方位正交误差:< 30 min of arc
工作温度:-20-+ 55° C
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用户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报价一览表(须说明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除报价一览表外,还可提供其他相关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等材料;
2.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货物时,投标报价为CIP项目现场价(人民币)。应包括:除关税、增值税外的货款及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贸代理费、银行费、报关费、商检费、仓储费、运保费、装卸费等)。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与进口环节有关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指定外贸代理公司。
国产产品报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5.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服务。
四、报名时间和邮寄地址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到联系地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15:00前,逾期作废(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东路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实验基地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10-8341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