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长周期大地电磁仪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地调局地质所 作者:薛帅 发布时间:2023-03-29

各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长周期大地电磁仪(1套)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技术要求

  长周期大地电磁仪器需具备野外长时间采集大地电磁场信号能力,应含信号记录存储功能(主机或记录仪)、卫星授时和定位功能、磁场采集功能(磁传感器),可完全实现野外电磁场信号采集工作。

  其中,记录仪和磁传感器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1、记录仪主要技术参数

频率范围DC-0.5 Hz

采样率1s

数据存储SD卡32GB

GPS 同步GPS 授时、定位

工作温度-20 to +60 °C

电源5-20V

功耗< 0.5 W

2、磁传感器主要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70000 nT

频带范围DC-10 Hz

磁场分辨率0.01nT

模拟输出因子20 µV/nT

噪音水平(1Hz时)1 Hz≤10 pT/√HZ

温度漂移< 0.3 nT/°C

三分量方位正交误差< 30 min of arc

工作温度-20-+ 55° C

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用户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报价一览表说明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除报价一览表外可提供其他相关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材料

  2.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货物时,投标报价为CIP项目现场价(人民币)。应包括:除关税、增值税外的货款及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贸代理费、银行费、报关费、商检费、仓储费、运保费、装卸费等)。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与进口环节有关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指定外贸代理公司。

国产产品报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5.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服务。

四、报名时间和邮寄地址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到联系地址,报名时间2023329日至2023331日15:00前,逾期作废(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东路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实验基地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10-8341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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