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地质研究所“北京离子探针中心锅炉房运行”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地调局地质所 作者:装备基建处 发布时间:2021-10-12

各相关单位:

  地质研究所拟选取“北京离子探针中心锅炉房运行”服务单位,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服务单位在公示期内与地质所装备基建处联系报名并递交材料。

一、基本情况:

  北京离子探针中心锅炉房位于海淀区生命园内,建成于2017年7月;天然气无压锅炉2台,主要为一、二期两栋楼约9200㎡建筑供暖。使用单位负责锅炉房运营期间所需各项燃气、水电、维修保养费用、节能设备的投资、锅炉年检等费用。

二、服务内容:

  1、锅炉房内锅炉、设备系统管道、电器线路等的运行管理;

  2、根据拟运行锅炉房的现况,提供可行的运行维保方案(应包括锅炉采暖季开机前需检修内容、锅炉日常运行的检修保养内容、锅炉采暖季结束关机需要检修保养的内容等);

  3、根据拟运行的方案完整的报价(应包括运行人工费用、维护耗材费用、管理费用、更换零件的免责费用等);

  4、协助使用单位处理属地安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燃气等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等。

三、服务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3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同类型资质;

  (8)锅炉运行服务单位拟派往运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资格等; 

四、服务预算:报价控制在人民币17.8万元以内;

五、服务周期:2021年11月0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六、费用支付:按中标合同相关条款。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

  (2)递交材料:报名结束后,服务商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按上述采购内容及服务商资格要求编制参与遴选报告,一式三份,需密封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17日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生命园路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内21号地块北京离子探针中心(可快递)

  (4)联系人

    袁崇喜/赵建杰,电话:010-56833509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拟执行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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