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水平衡及碳酸盐处理平台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地调局地质所 作者:装备基建处 发布时间:2021-04-28

各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水平衡及碳酸盐处理平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技术要求如下:

  1.适配ISOprime100同位素质谱仪,可独立控制或由同位素质谱仪智能全自动控制,样品气体自动或手动传输至同位素质谱仪。

  2.装配连续流碳酸盐模块,进样量20~1000 µg,可实现自动加酸;可配不同体积定量环(50~2000 µL),满足不同样品量的需求。

  3.装配180位可加热自动进样盘。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用户指定地点

二、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

  (1)报价一览表(须说明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厂家授权销售函原厂证明

  2.接受报价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逾期作废。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货物时,投标报价为CIP项目现场价(人民币)。应包括:除关税、增值税外的货款及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贸代理费、银行费、报关费、商检费、仓储费、运保费、装卸费等)。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与进口环节有关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指定外贸代理公司。

  国产产品报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4.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6. 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 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服务。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899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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