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消除影响原子级冷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性能的最主要环境磁场和振动问题,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配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
一、 技术要求如下:
基于对实验室当前条件的检测结果,采购设备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1. 中标方在合同生效后的1个月内应到采购人实验室现场进行预安装检测(包括磁场、震动测试等),并负责采购人安装环境(如温度、湿度、气流)的改造并保证各项指标的验收。
2. 消磁器各轴传感器应可以根据实测磁场条件进行独立安装,以达到透射电镜所需消磁效果。
3. 减震器应方便安装、调节和维修。
4. 供应商应免费负责消磁器和减震器的安装和调试,直至电镜主机通过验收,实现原子级冷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的正常高效运行。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 注意事项
1. 提交材料:报价一览表(须说明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除报价一览表外,还可提供其他相关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等材料。
2. 接受报价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逾期作废。
3. 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产品(含配件)购置费、运输费、保险、培训、安装调试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的完工价格。
4.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6. 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 进口代理与卖方指定的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并开出合同总价100%的信用证,信用证的90%凭装运单据支付,10%凭甲乙双方签订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
8. 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服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地质科学院新基地(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9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