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北斗终端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

作者:条件保障处 发布时间:2018-03-14

各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 北斗终端采购供应商 进行遴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1包:北斗个人终端(手持) 50

2包:北斗车载终端  5

一、    技术要求如下:

1. 北斗个人终端:定位精度≤10m

2. 北斗车载终端:定位精度≤10m,续航≥7h

3. 北斗终端(个人、车载)无缝衔接地质调查局安全保障平台,上报定位、通信数据。

4. 适合野外艰苦条件下使用,有地调局认可的APP

二、    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近三年服务客户名单(有服务地调局下属单位的优先)

3. 报价一览表(须说明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4. 其他相关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等材料

5. 服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

三、    注意事项

1. 接受报价时间:2018314日至2018316日(办公时间8:00-17:00),逾期作废。提交材料至地质所485房间,刘老师收。

2. 供应商可仅对第1包和第2包中的其中1包单独报价,也可对两包同时报价。

3. 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产品(含配件)购置费、运输费、保险、培训、安装调试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的完工价格。

4.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经供货商报价后,供货商带采购货物到采购单位介绍产品性能(介绍不超过10分钟),最终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并达到采购需求的性能规格要求,其质量及售后服务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6. 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 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服务。交货地点:采购单位用户指定地点

四、    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联系人:高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6899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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