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要闻简讯

地质所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来源:地调局地质所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01-18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地质所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项目申请(含地质联合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06日前:所有项目提交系统,科技处初审(内容后期可以修改,先看形式)

  3月13日前:所有项目初审完毕

  3月17日16:00前:地质所提交截止时间,务必在此前提交完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别项目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2.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户。

  3.申请书撰写时,请登陆系统下载“撰写提纲”,并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应附件。不得删除或改动“正文模板”中的蓝色文字。所有申请过程中涉及到的提纲及模板,请以2023年1月15日后从系统下载的模板为准。填报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委制作的操作指南——“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按其中所述步骤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和提交。

  4.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特别注意:我所的单位全称为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基金委-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