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地质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2-1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 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廉政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地质所的反腐倡廉建设,所党委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 合本单位实际,在全所范围组织开展了排查工作,进一步确定了“廉政风险点”,形成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各类项目管理
严格地质调查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国土资源部行业基金项目、所长基金项目等的立项、实施、验收的全程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暗箱操作、牟取私利、弄虚作假、学术霸道等问题。
风险点:
1、各类项目工作内容、经费预算和项目负责人的确定。
2、各类项目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算执行,项目的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
防控措施:
严格执行科技部、国家基金委、国土资源部、地调局关于科研、地调项目的各类管理办法和《地质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确保所内科技资源配置的公正、各类项目的正常实施
1、所长、业务副所长负责全所各类项目立项工作的安排部 署:属法人单位负责制管理的涉及到地质所长远发展战略、学科建设、科研布局、领军人才培养的重大项目立项思路的提出需经所长办公会议研究,所务会议审定, 并征求所科技委员会的意见,确保立项的透明度;属课题负责制管理的重大项目,原则上由科学家按照地质所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立项思路,所负责组织技术审 查、把关。严格按照《地质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发展后劲等因素确定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科技处及时了解和发布各类项目立项信息;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对“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书”的编写、审查和报送;负责组织对重大申请项目的技术审查。
3、财务处负责重点抓好项目立项预算管理,会同科技处对申请项目的预算进行指导和审查,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预算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4、科技处负责抓好各类项目的工作质量和执行进度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地开展对野外工作质量抽查和安全检查;每年年底前组织各项目进行年度成果汇报,及时交流成果,了解工作进展,帮助项目组推进工作;抓好项目成果的评审及管理,注意防止成果评审中夸大拔高、弄虚作假、给人情分等现象。
二、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根据财务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各类资金管理。坚决防止违规使用各类经费、滥支乱花、转移项目经费逃避监督、利用假发票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甚至贪污挪用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各类经费的安全运行。
风险点:
1、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预算执行率的完成。
2、各种经费的管理,重点是外协费、会议费、劳务费、野外租车费等的使用与支出。
防控措施:
1、主管、协管财务的所长、副所长负责对全所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财务管理对全所各类资金的全覆盖。
2、财务处在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预算执行:定期对经费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结算和检查,每月底向项目负责人提交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对不符合预算和有关财务制度的问题,及时通告提醒改正。
3、财务处和科技处按工作程序,协同审核外协费、分析测试费和野外租车费,其数额、单位、发票签章必须与预算一致,并附有合同(协议)、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的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报告、国家认证测试单位的缴款通知单及租用驾驶员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条件保障处负责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中选定全所在外召开各类大型会议的地点,并负责会务管理;中小型会议会务工作可由项目组自行承担,财务处负责会议费结算;会议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的额度内,严禁在会议地点预存费用,不得以会议名义购置礼品;会议费使用至少两人经手,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签字,会议费报销必须附发票和会议决算单。
5、综合办公室会同科技处负责审定项目聘用人员和发放劳务费。项目组聘用人员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先向科技处提出申请,经科技处审核后,交所综合办公室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支出评审费、科技咨询费和劳务费须经领取人签名,留下身份证号码,不得代签;项目人员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领取劳务费。
三、资产、工程、设备管理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修购专项、固定资产、修缮改造工程、野外装备等的管理,实施政府采购,保证公平配置科研仪器设备,严禁收受、索要回扣、谋取私利等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风险点:
1、固定资产的入库、分配、保管和处置。
2、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3、野外装备的自行购置。
防控措施:
1、所领导班子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全所学科发展和各研究室的需求,统筹部署推进修购专项的整体实施;所修购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条件保障处资产管理岗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资产的入库、分配、保管,及时登记入帐,防止个人侵占国有资产;废旧设备、物资处理,必须由资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履行手续,禁止随意处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在规模以上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按照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条件保障处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投标选定具有实力、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严禁行贿受贿、索要回扣、徇私舞弊、泄露标底等行为发生。
4、财务处负责及时审核所有支付工程施工款的发票,避免资金流向的不一致或施工方开具假发票问题的出现。
5、条件保障处政府采购岗工作人员负责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责任,防止发生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6、为堵塞漏洞,野外装备、耗材和办公用品由所里统一购置,财务处严格执行除发票外必须附机打小票的报销规定。
7、条件保障处切实加强对招待所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管。
四、干部人事管理
按照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程序,做好新进人员接收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工作,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严禁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提拔中层干部,以及发生民主推荐走过场、组织考察不严格、弄虚作假拉选票等现象。
风险点:
1、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
2、毕业生接收、博士后出站留所等工作。
防控措施:
1 所党委、领导班子严 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认真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公开答辩、任前公示、廉政谈话等程 序。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不得依据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不准泄露 酝酿讨论情况,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封官许愿或打击报复,自觉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2、 根据所发展的需要,引进人才和接收毕业生、出站博士后。严格执行《地质所职工管理条例》,坚持按需求、按计划、按标准、按程序引进和接收人员,及时公布招 聘信息,由所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和评分,所班子集体进行研究审定。防止进人上的把关不严。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各研究室主任、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廉政责任制确定的责任分工,负责配合所领导班子、职能部门抓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设备、装备管理等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的落实。
所纪委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全面履行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班子认真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接受举报,开展查处,及时解决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廉政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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