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科技人才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黄汲清青年人才”招聘计划(修订)

  根据《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激发地质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指导意见》,落实推进地质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成果,优化有利于地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用人制度和政策环境,分层次组织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本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决定实施“黄汲清学者”招聘计划,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一、学科(及研究方向)

  1.构造地质学及大地构造学

  2.矿物岩石矿床学

  3.地层古生物学

  4.前寒武纪地质学

  5.地球物理学

  6.地球化学(同位素地质学)

  7.地质年代学

  8.实验地质学

  9.第四纪地质学

  二、条件(同时具备)

  1.年龄在40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在本领域内至少有5年以上的科研工作经历;

  3.在国际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SCI引用论文4篇以上,或在应用学科、技术领域有重要成果(如获得过科技奖、发明创造奖、专利);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

  三、目标

  在3-5年内,在基础科学研究、或应用科学研究、或科学技术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并在申请重大项目方面有突破。

  四、遴选

  通过地质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公开答辩,择优录用。

  五、待遇

  1.尊重个人意愿和选择。可以成为地质所正式在编科研人员,或者选择聘用制,聘期为3年或5年(由申请人和地质所协商确定)。

  2.享受副研究员岗位的福利待遇;在协议期内,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不超过250000元(税前)。具体数额由人事教育处和用人部门协商,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

  3.成为正式在编职工的,优先购买职工经济适用房,住房面积80-100平米;实行聘用制的,合作期间,提供临时住房2居室,或按规定报销宾馆住宿费,由合作项目经费支出。

  4.从聘用期开始提供100万元启动经费(科研、设备及其它);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万元;

  5.合作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合作项目经费支出。

  6.海外引聘的,国际旅费按外事管理规定自付。

  7.在所期间参加学术会议按有关规定执行。

  8.对入选者,优先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推荐申请科研经费。

  六、材料

  1.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优先人才引进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2.应聘报告;

  3.学位证书、职位证书及重要证件的复印件;

  4.在国际权威刊物发表文章的代表作;

  5.身体状况证明。

  七、考核

  1.应聘学者与地质所及聘用的研究团队实行合同管理,明确研究的内容和目标。

  2.应聘者每两年向所科学技术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情况。所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此工作给予具体的建议和评价,并依据对所协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3.合同期内,入选局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聘计划的,按照地调局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八、其他

  1.领导班子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薪资上限标准。

  2.引聘人选符合国家人才计划的,将按照国家人才计划申报要求上报有关部门评审,入选者可按该人才待遇标准兑现薪酬。

 

    联系人:张海风    电 话:010-68999711

    邮  箱:dzsrsc@cags.ac.cn